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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速东入口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1-10 18:25来源:芜湖市土储中心阅读次数:字号:背景颜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高速东入口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已完成,现将调查报告(公示稿)公布如下:

公示期限:2022111-2022118

联系人:刘奇

联系方式:136****8814

附件:高速东入口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本)

高速东入口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