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稳重求进工作总基调,保持各用途土地供应总量稳定,优化各类要素空间结构布局,以严控总量、做优增量、盘活存量、提升质量为导向,充分发挥计划引导作用,结合2025年经营性用地供应计划、2025年芜湖市人民城市建设市级建设项目计划等计划安排,对接市区各载体、部门和有关单位关于2025年预期用地需求,统筹考虑拟供应地块收回收储、用地报批、征地拆迁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制定形成市区(不含湾沚区、繁昌区)2025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编制范围及期限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范围按行政区包括镜湖区、鸠江区和弋江区,含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三山开发区和自贸区芜湖片区七个载体。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计划期为一年,即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政策导向
牢牢把握党中央关于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强超常规逆周期调节等政策导向,将土地要素有效供给作为积极有效的供给侧改革措施,结合芜湖“六个之城”的发展战略,落实人民城市“一争三促”专项行动要求,主要政策导向为:
1.以需定供,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按照“规模适度、以需定供、布局合理、提升品质”原则,结合年度政府基金收入预算要求和区域结构性需求,重点围绕宜邻中心、科创平台等周边配套成熟和“三湖”片区等重点发展区域,合理引导商住用地开发节奏,同时鼓励开发企业加推绿色建筑、智慧社区等创新产品。
2.应保尽保,持续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未来产业等产业用地需求予以优先保障,并根据规划引导向产业发展重点区域和功能区集聚,实现应保尽保,助力创新之城、汽车之城和智算之城建设。
3.强化统筹,努力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按照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由“建设为主”向“建设与运营并重”转变要求,重点保障提升能级、补齐短板和续建项目的土地供应,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活力。
4.突出重点,全力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打造“空铁水公”多式联运现代物流体系和枢纽之城要求,全力保障S24泰山路长江大桥接线工程、芜湖塔桥多式联运基地等重大交通物流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求。
三、计划安排
市区2025年国有建设用地拟供应226宗,总规模20611亩(其中住宅用地计划供应清单见附表),较2024年实际供地增加3034亩。按照计划执行要求,列入计划的一般为项目成熟度和投资预期较明确项目,对于暂未列入计划后期成熟需调整到年内用地的项目,可增补纳入年度供地计划予以保障。
四、2025年计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是各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土地供应与土地房屋征收、土地收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计划的衔接,加强项目招引与供地前期(包括使用增量的土地报批、拆迁等工作)的统筹,提高土地要素保障精准度,确保地块按期净地供应。
二是严格信息公开发布,完善计划实施监督。供地计划经批准后,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市自规局要加强计划的动态跟踪管理,后期若计划执行出现重大变化的,要及时启动计划调整工作,对计划适时调整。
芜湖市市区2025年国有建设用地分用途供应计划表
单位 |
合计 |
商服用地 |
工矿仓储用地 |
住宅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特殊用地 |
亩 |
20611 |
182 |
9538 |
1094 |
1318 |
8309 |
170 |
0 |
占比 |
100% |
0.88% |
46.29% |
5.31% |
6.40% |
40.32% |
0.82% |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