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本级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不含繁昌区、湾沚区)

发布日期:2021-05-14 10:19来源:芜湖市土储中心作者:市土储中心阅读次数:字号:背景颜色: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进一步强化市级土地资源要素统筹,促进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积极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导向作用,提升保障和推动高质量发展能力,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 2021年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用函〔2021〕33号)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政府年度投资计划以及土地市场运行状况等,制定本计划。

二、计划范围和期限

本计划编制的范围为市本级(不包括新划入的湾沚区、繁昌区),即原市区部分,包括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

计划供地期限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机遇,以推进土地要素供给侧改革为抓手,加快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合理安排芜湖市市区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精准的土地要素保障。

(二)基本原则

1.产业优先,应保尽保。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对我市“十四五”重点打造的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电子电器、材料、电线电缆等主导产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现代农机、航空产业、微电子、新型显示、轨道交通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装备、大健康、产业互联网及共享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用地优先保障,应保尽保。

2.区域统筹,保障重点。对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公共管理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需定供,对江北大龙湾片区、京东物流超级港、安徽自贸区芜湖片区、扁担河以东区域等重点发展片区用地重点保障。

3.优化结构,挖潜存量。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住宅用地供应工作的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大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应,切实做好我市住宅用地分类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消化工业用地存量,引导用地单位通过清理存量土地保障用地需求。

4.节约集约,提高效益。规范和强化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深入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优先盘活使用批而未供和低效利用土地等存量资源,落实省以上开发区“标准地”供应要求,确保新增项目符合用地标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四、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芜湖市2021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893.67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1.商服用地17.93公顷,占比2.01%;

2. 工矿仓储用地358.00公顷,占比40.06%

3. 住宅用地190.13公顷,占比21.28%;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69.07公顷,占比7.73%;

6.交通运输用地237.07公顷,占比26.53%;

5.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7.67公顷,占比1.98%;

7.特殊用地3.80公顷,占比0.43%。具体详见下表:

单位

合计

商服

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住宅

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交通运

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特殊

用地

公顷

893.67

17.93

358.00

190.13

69.07

237.07

17.67

3.80

比重

/

2.01%

40.06%

21.28%

7.73%

26.53%

1.98%

0.43%

五、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科学研判我市建设用地需求,按照供需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年度土地供应总量,从严控制限制类项目用地、严禁为禁止类项目安排用地。积极推动存量土地盘活,扎实推进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按照“突出重点、民生优先”和“优化结构、有保有压”原则,土地供应优先保证重大基础设施、社会民生项目的用地供应,构建优质均衡的综合公共服务体系。

(三)充分发挥市场调控作用。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合理安排招拍挂出让住宅用地的时序,引导住宅用地市场理性竞争,不断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推行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供应机制,不断深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六、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保障措施

(一)构建计划实施的共同责任机制。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体系要求,建立健全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定期会商、信息共享、督办协调等工作制度,明确各职能部门责任,加强部门协作,落实自然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时序供地。对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项目,尽快完成用地报批,加快征地拆迁进度,尽早形成供地条件;对列入年度供应计划但尚未正式实施的项目要加大对接力度,推进项目尽快实施;对计划中已落实项目的宗地,载体单位要围绕项目建设目标,尽快完善供地前各项准备工作并启动供地。

(三)完善公众参与管理机制,加强对计划实施的监督。供地计划经批准后,将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为稳定土地市场预期尤其是住宅用地预期,2021年芜湖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向社会公布时,一并公布供应计划文本及说明。后期,对因土地市场调控、项目建设等特殊原因造成供应计划执行出现调整变化的,及时启动计划调整机制,报市政府批准后对计划适当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四)探索落实计划执行的成效考核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用地结构、开发利用和价格变化等指标分析,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成效,完善计划执行的评估研判机制,加强计划执行成效结果应用。探索建立供地计划执行成效与下一年供地计划安排挂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