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4年11月1日发布了2418号宗地(镜湖区凤凰山铁山巷片区低效用地再开发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公告(芜国土招告字[2024]第1号)。现就有关事项的调整补充公告如下:
一、将第七条“(五)保证金处置方式:……对虽已报名登记但未参加投标活动或中标后不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再开发协议》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不计息)”调整为“(五)保证金处置方式:……对虽已报名登记但未参加投标活动或中标后不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再开发协议》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不计息)”。
二、其他事项仍按芜国土招告字[2024]第1号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出让公告及项目概况见链接:https://zrzyhghj.wuhu.gov.cn/public/content/39632412
联系方式:0553-3122291(余先生)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