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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7号宗地供应结果

发布日期:2024-07-30 18:46来源: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次数:字号:背景颜色:

   2024年7月30日,芜湖璟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挂牌方式竞得三山区经开区高岗埠路南侧2#地块(2407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出让面积65903.12平方米(约98.85亩)。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土地出让金26800万元(约271.12万元/亩)。
该宗地竞得人通过市场化销售的商品房应在交付业主前完成房屋的首次登记。
   竞得人需无偿代建地块东侧大福路,长约450米,宽约24米,建成验收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该地块建筑工程居住建筑及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单体地上面积5000㎡以上的公共建筑须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造;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计算按照《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或《芜湖市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芜市建函〔2020〕103号)执行。
   该地块可试点立体生态住宅,若试点立体生态住宅须按下列要求执行:
  (1)每户须设置至少一个主体结构外悬挑的空中花园,高度不低于两个自然层高度且≥5.6m,须两面对外通透开敞、不封闭、无围护墙;单个空中花园面积不小于28㎡,不大于50㎡;
  (2)空中花园绿化面积≥60%,平均覆土深度≥0.5m,最低深度≥0.35m;绿化应以灌木为主,适当种植小乔木;
  (3)空中花园不纳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产权面积和建筑密度计算,且不受阳台户控指标及建筑面宽要求限制;
  (4)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按《芜湖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版)》,且户均不少于1.2个;
  (5)空中花园的绿化景观要统一设计,竣工后实行统一物业管理和维护,严禁不按规定使用或私自改变用途。
   若试点立体生态住宅则可不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造。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