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芜湖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片区土地综合开发工作职责划分方案》等三项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0 16:32信息来源: 芜湖市土储中心阅读次数:编辑:芜湖市土储中心 字体:【  

各科室,代建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片区开发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经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芜湖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片区土地综合开发工作职责划分方案》、《芜湖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片区土地综合开发建设项目考核办法(试行)》和《芜湖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片区土地综合开发建设项目督(巡)查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芜湖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2024812                



芜湖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片区土地综合开发工作职责划分方案

为进一步厘清市土储中心与片区土地综合开发代建单位职责边界,明确职责内容、明晰履职范围、规范履职行为,更好地促进片区开发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市区成片储备土地综合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以及《市级片区土地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代建协议》的约定内容,结合芜湖城东官陡(扁担河以东)成片开发建设试点项目实践情况,现将片区土地综合开发相关工作职责划分明确如下。

一、市土储中心主要职责内容

(一)组织编制市级片区土地综合开发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开发计划内容应包括拟开发片区的位置、范围、现状、规划、建设项目情况,投资估算及收益分析情况等;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实施主体及管理、资金来源及保障、计划开发周期等。

(二)授权代建单位建设或管理项目,下达书面委托。

(三)保障片区开发项目资金需求,负责编制项目资金计划,并对代建单位提出的资金需求进行审核并拨付。主要包括:申请或筹集片区开发建设项目资金、下达投资计划和任务、审核代建单位建设资金申请及拨付事项等。

(四)参与项目建设过程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的督(巡)查、调度、协调、考核等工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参与过程管理方面:制定片区开发相关制度规范片区开发行为;根据目标任务、土地出让、建设资金等情况统筹安排建设时序;不定期参加工程例会、监理例会等会议,掌握工程建设情况和进展等。

2. 协调方面:定期召开工程调度会,围绕投资计划、进度计划等进行工作调度;对接市、区及相关部门对项目用地、现场管理等进行协调,协助协调矛盾处理以及各项建设程序的办理等。

3. 督(巡)查方面:对代建单位履行《代建协议》约定、执行相关制度等情况进行督查;组织对工程建设过程开展督(巡)查,根据督(巡)查情况发出工作提示单、整改通知单;监督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等。

(五)负责片区内工程建设项目土地保障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实施片区内土地报批、杆线迁改等工作;对接属地政府落实片区内土地征迁等,保障项目用地。

(六) 按相关规定对代建单位开展绩效评价及考核。

二、代建单位主要职责内容

(一)负责履行建设单位职责,根据建设项目情况配备相应数量的专业管理人员,人员专业及数量应满足片区建设项目开发需要。主要包括:建立完善代建单位及项目工程管理组织架构、按工程规模及难度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力量、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及管理体系等。

(二)按照市土储中心下达的建设计划,协助和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各项前期工作。主要包括:编制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协助办理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并取得批复;组织实施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报审等相关工作;办理规划和施工许可;组织编制工程量清单等。

(三)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包括工程招标、采购、工程建设管理竣工验收、移交等各项工作。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项目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单位的招投标、合同签订及管理;建立工程管理制度及标准并组织实施;对工程投资、成本进行管理和控制;对工程进度进行调度和管理;对工程现场质量、安全等进行检查和管理,承担工程项目建设期内的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责任;组织各项工程验收;联系办理工程移交等工作;做好工程资料收集及归档等。

(四)按项目进度申报建设资金,审核确认各项工程建设应付款项。主要包括:按合同履行各项工程资金支付条款;审核各项建设资金的支付事项,提出支付审核意见;办理工程资金的申请;办理工程资金的拨付等。

(五)负责项目竣工算审计办理等相关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开展工程竣工审计、办理竣工结算等。

(六)对片区内建设完成的基础设施公建配套建筑以及资产(包括片区储备土地)在移交管理单位前进行管理征得市土储中心同意的,可以合理有效使用,主要包括组织管理团队对市土储中心委托管理的资产进行管理;临时使用的,向市土储中心申请办理使用手续等。




芜湖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片区土地综合开发建设项目考核办法

(试行)

为规范片区土地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片区开发项目)管理工作,保证项目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提高项目建设水平,有力推进和实现建设目标,依据《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市区成片储备土地综合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及《市级片区土地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代建协议》相关约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芜湖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市土储中心)组织的、以代建制模式实施的片区土地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管理的考核。

第二条 考核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

第三条 片区开发项目的考核由市土储中心组织的考核组具体实施,考核组由分管主任任组长,开发科、办公室以及财务科派员共同组成,考核组办公室设在开发科。

第四条 考核对象为受市土储中心委托具体承担片区开发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代建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

第五条 考核内容分为综合管理、投资控制与成本管理、质量与安全管理、进度管理和工程资料五个方面,考核组可根据情况聘请第三方进行检查并提供考核建议。

综合管理方面:主要对项目组织架构的实效性、人员技术力量及匹配的合理性、工程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落实性、招投标、合同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

投资控制与成本管理方面:主要对年度投资任务的布置、推进和完成情况、投资的控制措施和成效、工程实施过程中成本管理的措施、执行及落实成效等进行考核。

质量与安全管理方面:主要对工程建设期间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落实和成效情况进行考核。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质量和安全责任事故的采用“一票否决”制,本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进度管理方面:主要对年度、季度、月度等计划的制订和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工程资料方面:主要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包括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等。

第六条 以日常工作推进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主,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类。

季度考核由开发科组织实施,主要以日常巡查、检查等方式进行,通过资料抽查、现场检查了解代建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并按季度给出考核结果。

年度考核由考核组组织实施,原则上安排在年终或下一年度年初,主要根据代建单位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督(巡)查检查情况、季度考核成果以及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等综合确定,具体分为代建单位述职、开发科报告日常及季度考核情况,考核组检查现场及资料三个环节综合确定年度考核结果。

第七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类。

第八条 考核结果实行通报制,对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分别向代建单位及其上级公司进行通报,同时根据《代建协议》相关内容进行奖优罚劣。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片区土地综合开发建设项目考核检查表》


附件:

 

片区土地综合开发建设项目考核检查表


项目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检查

方式

检查情况

备注

综合管理

1

有未按项目设立管理机构、匹配管理人员、有未设立工作岗位职责及奖惩措施

资料、现场

优秀c良好c

合格c不合格c

 

2

项目管理制度、投资控制措施、质量和安全管理措施及检查制度、进度管理措施

资料

优秀c良好c

合格c不合格c

 

3

招投标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资料

优秀c良好c

合格c不合格c

 

4

工程类合同管理建立台账及管理制度、合同的审核审批程序

资料

优秀c良好c

合格c不合格c

 

5

每周是否召开工程调度会议,会议记录及落实情况

资料

优秀c良好c

合格c不合格c

 

投资控制与成本管理

1

项目实施阶段有无落实投资控制措施及相关制度

抽查项目

资料

优秀c良好c

合格c不合格c

 

2

年度工程投资目标的组织实施、计划安排及执行情况是否受控

资料

优秀c良好c

合格c不合格c

 

3

工程进度款审核、审批及资金拨付程序符合规定;

资料、现场

优秀c良好c

合格c不合格c

 

4

现场工程量清单完成量审核情况;

资料现场

优秀c良好c

合格c不合格c

 

5

进度款支付台账及记录是否及时更新;

资料

优秀c良好c

合格c不合格c

 

质量与安全

工程

1

质量和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资料、现场

优秀c良好c

合格c不合格c

 

2

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工程质量与安全检查记录或工作日志

资料、现场

优秀c良好c

合格c不合格c

 

3

工程质量验收组织程序及实施管理

资料

优秀c良好c

合格c不合格c

 

4

进场原材料、设备质量控制情况

资料、现场

优秀c良好c

合格c不合格c

 

5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等分部工程、重要部位隐蔽工程质量及验收情况

资料、现场

优秀c良好c

合格c不合格c

 

6

质量问题处理情况

资料、现场

优秀c良好c

合格c不合格c

 

进度管理

1

是否制定了各单位工程总目标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等;

资料

优秀c良好c

合格c不合格c

 

2

有无与总承包单位签订进度目标责任书;

资料

优秀c良好c

合格c不合格c

 

3

周进度、月进度及总进度目标落实情况;

资料、现场

优秀c良好c

合格c不合格c

 

4

进度目标发生偏离时,有未采取有效措施纠偏;

资料、现场

优秀c良好c

合格c不合格c

 

工程资料

1

建立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资料

优秀c良好c

合格c不合格c

 

2

建立健全项目部工程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并要求施工单位配备有资质的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并做好分类保管工作

资料

优秀c良好c

合格c不合格c

 

3

工程项目有未按单位工程建立工程资料档案,资料整理的完整性、及时性和规范性;

资料

优秀c良好c

合格c不合格c

 

4

建立工程资料定期检查整理制度并执行

资料

优秀c良好c

合格c不合格c

 

检查结果统计

检查结果:优秀项   项;良好项   项;合格项   项;不合格项    

评定

意见

优秀c良好c

合格c不合格c

考核组成员

 

注:考核检查的结果评定由考核组根据年度考核检查情况综合确定。

 



芜湖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片区土地综合开发建设项目督(巡)查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片区土地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片区开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促进项目建设水平,提高管理水平,实现各项管理目标,根据《市级片区土地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代建协议》相关约定,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由芜湖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市土储中心)组织实施的片区开发项目。

第三条 制度所称的督查指市土储中心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工作要求、了解项目开发阶段性进展、考评代建单位项目开发综合水平等而组织实施的检查活动;巡查指市土储中心为准确掌握项目实施动态、了解项目开发建设在投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方面的工作情况以及项目代建单位日常管理水平等而组织实施的检查活动。

第四条 督查和巡查应遵循规范、及时、有效的原则。

第五条 督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根据督查目的由市土储中心综合确定,每年不少于2次;巡查工作由土地综合开发科负责组织实施,每月不少于1次。

第六条 督查工作主要内容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在项目上的贯彻落实情况。

2.市委、市政府的规定、决议、批示等在项目上的落实情况。

3.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要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等在项目上的落实情况。

4.项目管理的实施情况、各参建单位相关职责的履行情况等;项目组织架构的实效性、人员技术力量及匹配的合理性、工程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落实性等。

5.项目重大问题的处理情况等。

6.其他需要督查的情况。

第七条 巡查工作主要内容

1.年度投资任务的布置、推进和完成情况;投资的控制措施和成效;工程实施过程中成本管理的措施、执行及落实成效等。

2.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期间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落实和成效情况。

3.年度、季度、月度等施工进度计划的制订和落实情况。

4.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等。

第八条 督查、巡查工作的检查采用资料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督查、巡查工作。

第九条 督(巡)查应做好记录,对督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通报、反馈并限定整改期限,及时整改、及时纠偏。土地综合开发科负责督促代建单位落实整改。

第十条 督查、巡查与代建单位考核挂钩,检查结果作为主要依据纳入代建单位的季度及年度考核评估工作。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土地综合开发科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