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岗埠路南侧3#地块和青岛啤酒(芜湖)有限公司周边零散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05 15:13信息来源: 芜湖市土储中心阅读次数:编辑:芜湖市土储中心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高岗埠路南侧3#地块和青岛啤酒(芜湖)有限公司周边零散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已完成,现将调查报告(公示稿)公布如下:

公示期限:202485-2023811

联系人:田丰

联系方式:025-85287201

附件:1高岗埠路南侧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稿)

2青岛啤酒(芜湖)有限公司周边零散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稿)

高岗埠路南侧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稿).pdf

青岛啤酒(芜湖)有限公司周边零散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稿).pdf